一 北京居民电价调整早已被媒体抄得沸沸扬扬,赞成者有之,观望者有之,反对者也不乏其人。9月2日,在北京远洋大厦召开了“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听证会”,来自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代表,以及市发改委的领导共聚一堂,就北京居民电价调整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自此,北京居民电价调整的话题终于提上了议程,开始履行法律程序。
居民电价调整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令人担忧的是:浙江、福建、重庆等地已先期召开电价听证会,居民反应强烈,至使某地的电价调整流产;北京是全国的首都,牵一发而动全身,意义非同一般;北京近期已对水、煤气等公益事业开了绿灯,价格已适当上调,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再步后尘,难免微词泛起。显然,形势对北京电力公司不利,但调整居民电价是解决电力发展资金短缺的重要手段、是疏导各方矛盾的重要途径。居民电价调整已势在必行。
北京电力公司充分认识到此次居民电价调整的重要意义,组织各部室认真编写了《关于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的申请》,尤其是公司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付出了更多的心血。申请报告几易其稿,做到了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结论正确。申请报告成否,决定着听证会的命运,是电价调整的关键一举。
二
笔者亲历北京居民电价调整的听证会,看到听证会秩序井然。代表们列坐两旁,20位北京市民和29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旁听,主席台坐着市发改委的领导,对面是北京电力公司的申请方。北京电力公司的总会计师孙江滨首先发言。他语调平缓、字句清楚地向与会者摆出了支持电价上涨的5条理由,并逐一加以解释。
理由一:适当调整北京居民用电价格是传递电力产品上游涨价因素的需要
由于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并出现了严重的电煤供应不足局面,为了解决发电侧发电成本的上升,国家发改委近期调整了华北地区发电厂的上网电价,并同时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内蒙等地区的电网销售电价分别进行调整,利于解决电网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煤炭价格上涨、新投产发电企业核定上网电价等问题。此项政策的出台推动了北京市供电成本上升,售电单位成本由2003年的415.68元/千千瓦时,提升到2004年的437.90元/千千瓦时。
申请方:北京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1036号文的要求,2004年6月15日除居民用电价格外的其他各类用电价格已调整到位,此次居民电价的调整是国家整体电价调整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居民电价调整后,北京电力公司为支付上游电力产品涨价增加的购电成本得到补偿,进而缓解北京电力公司的经营压力。
理由二:适当调整北京居民用电价格是利用价格杠杆调节需求,缓解当前电力紧张局面
2003年北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41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8%。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17%。值得注意的是,截止到2004年6月,北京地区报装结存容量累计已达到1273万千伏安,预计未来2004-2010年北京地区电力负荷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进入2004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稳步增长,电力供应紧张形势进一步加剧,拉路限电的省份已经扩大到24个省市,全国电力供应缺口预计将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全国性缺电局面在短期内将难以有效缓解。
北京电力公司所处的华北电网今年最大负荷达到6315万千瓦(含山东),京津唐电网最大负荷2204万千瓦,较2003年增长12.39%。在电网负荷高速增长的同时,电网新增发电容量却十分有限,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京津唐电网最大限电负荷153万千瓦,达到京津唐电网最大负荷的6.94%;河北南网最大限电负荷188万千瓦,达到河北南网最大负荷的18.8%;山西电网最大限电负荷265万千瓦,达到山西电网最大负荷的29.8%;蒙西电网最大限电负荷205万千瓦,达到蒙西电网最大负荷的41.5%;京津唐电网、山东电网受电网结构、缺煤等因素影响也进行了大面积的拉闸限电,只是在全网保北京,北京首先保居民生活用电的特殊形势下,才使北京地区的居民用电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老百姓对限电的切身感受不深。但是,随着华北电网电力缺口的急剧增加,外省市牺牲本地区的售电量而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向北京供电已越来越不符合市场规则,地区间的经济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当前紧张的电力供需矛盾已显得越发迫切。
理由三: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是电价与成本逐步趋于合理的必要举措。
电能产品的销售需要经历电厂发电、升压上网、高压输送、降压下载、配送服务等多个环节。根据电力供应的经济原理及成本合理分摊的原则,在电能的生产和销售中,根据用户不同的用电特性,电压等级越高,电力供应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电力供应成本越高。目前,工商业用户电压等级大多在10千伏及以上,而居民用户电压等级是380伏和220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京津唐电网的电价结构中居民用电价格比工业用电价格高出约70%,这种电价结构符合成本的分摊原则。但是,随着八十年代中期多种电价、煤运加价等政策的实行,原有的电价结构遭到破坏,电价结构的不合理性延续至今且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如:我们目前实行的居民电价每千瓦时0.44元是从2002年5月25日开始实行的,在此后的2003年11月1日和2004年2月1日为了解决城乡用电同价和燃煤涨价,分别调整每千瓦时0.0087元和0.008元,这两次价格调整均没有对居民电价进行相应上调。目前北京市不满1千伏的普通工业用电价格为0.61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非居民用电价格为0.683元/千瓦时都已远远高出居民电价的水平。
由于居民用电价格远远低于工业用电价格,在七类电价中除中小化肥用电价格外处于最低位置,用户的负荷率和用电电压造成的成本差别在电价中形成倒挂,不能得到真实反映,居民供电单位成本与居民用电价格背离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为改变当前居民用户电价与供电成本严重偏离的现象,使电价基本反映供电成本,电价结构趋于合理,应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
理由四: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是提高电力企业投资能力,满足电网建设的需要。
北京地区电网无论是网架结构、市区供电能力、人均用电负荷水平,还是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等指标,距离国际化大都市电网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按照北京电网2004年-2010年发展规划, 2004-2010年北京电网建设项目投资为296亿元。
目前,电力企业进行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且银行贷款占绝大部分比重,增加电力公司的销售收入,是缓解还本付息的压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1年~2003年北京电力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公司盈利能力较低,电网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与北京市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存在较大矛盾。随着电网资产规模的逐年扩大,一方面需要靠企业的自有资金积累来保证持续的投入;同时,新增加的资产规模又要靠每年增加的维护成本来支持。因此,适当提高居民用电价格,对于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2003年,1251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2%,相当于北京电力公司目前水平的6.3倍),增强电力企业的投资能力,满足包括居民在内的各类用户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各方代表及新闻单位
理由五: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是增强居民节能意识,提高城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
有资料显示,中国电力消耗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节能节电意识淡薄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和财产损失。
在北京市某居民社区曾经做过这样的测试,一盏50瓦白炽灯和一盏10瓦节能灯亮度几乎一样,但节能灯的耗电量只有白炽灯的五分之一。目前市场上一只普通40瓦白炽灯泡的售价为1.7~2元,一只8瓦节能灯泡的售价为19元~22.20元,相当于白炽灯泡价格的10倍左右,如果按每户家庭用四盏灯计算,用节能灯比用买白炽灯一年多支出75元左右,但是按每盏灯每天开启5小时计算,一户人家一年可节省电费110元。
按全社区4500户家庭,平均每户开启四盏灯计算,假如全是40瓦的白炽灯,按每天开启5个小时算,每盏每天要耗0.2千瓦时,全社区每天光开灯照明即要耗3600千瓦时电量;而如果全部换用亮度相等的8瓦节能灯,每天却只要耗用720千瓦时电量,一年就可以省电105万千瓦时,仅仅一个社区一年省下的电,就可以让电厂少烧420吨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 1050 吨。
由此看来,通过对居民电价的适当调整,增强居民对电价的敏感性和使用节能产品的积极性,从而推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不仅可以节约能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还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
听证会代表对电力公司的内部管理表示关注,孙江滨总会计师作了详尽解释。
电力优质服务:公司在保障首都供电安全,建设一张坚强可靠电网的同时,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努力创造最佳服务。要信守服务承诺,坚持24小时受理故障报修业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目前,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一户一表用户约256万户。在一户一表的服务上,北京电力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如增加了15个24小时人工售电网点,放宽了卡表购电的上下限,增加自助缴费机等措施,方便了居民客户购电。
遵守各项规定:北京电力公司接受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对授权经营的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全面接受国资委、电监会的监督检查。在电网发展建设中,北京电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6号)、《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第69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8号)等文件精神,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报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立项,110千伏及以下建设项目报经北京市发改委审批立项。
加强企业管理:在电网建设过程中,北京电力公司一直按照“五制三算”要求进行管理,今后,要更加完善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依法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优质工程。 通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落实公司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大对各项成本开支的管理力度,确保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经营风险控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2004年北京电力公司配合市政府开展了主题为“节约用电,缓解瓶颈制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旨在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将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节能节电对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节能、节电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增强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节能意识,共同把北京建设成为能源节约型城市。
四
听证会发言热烈,观点不一,但总的趋向是赞同北京市居民电价的调整。归纳各种观点如下:
一、电力成本上升该由谁承担?大多数代表认为,本次居民电价调整是电价趋向合理的一个步骤,合理的居民电价应反映成本。根据用电特点,居民电价应该是大工业电价的两倍左右,国外情况也相同。本次居民电价调整后,仍低于供电成本,因此,今后还需逐步调整。
二、煤炭价格上涨是否意味着电价上涨?代表们认为,目前燃料成本涨价非常快,已上涨了25%——50%,甚至有的地方煤价已翻了一番。煤价提了,电厂的成本就要提高,上网电价也要提高。水涨船高,北京电力公司买电的成本也会上涨,所以,适当提高销售电价合乎其理,符合市场规律。但电力公司要努力挖潜,提高管理水平,尽量消化煤炭涨价的不利因素。
三、电力建设费用要转嫁于消费者吗?有代表提出,居民买的是电,不是电网的设备,而电力建设所投资金属于资本投入,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但大多数人认为,适当调整电价能解决企业再生产的问题,电力公司供应居民用电每千瓦时亏损8.6分,长此以往,企业难以为继。要扩大再生产企业就要赢利,首都电网要“强筋壮骨”,没有资金一切都是枉然。适当调整居民电价是加快电网建设的重要环节。
四、北京百姓能否承受电价上调?北京市发改委的领导明确解答,尽管此次电价调整对居民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从北京市总的电价来看,还有调价空间。对低收入的居民市政府已有考虑。其一是北京市完全可以控制物价的上涨;其二,在电价调整之前已对最低收入的标准、低保户收入的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电价调整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水平。
五
北京电力公司此次提出了两套调整电价的方案:一是在现价格0.44元/千瓦时的基础上,上调0.05元/千瓦时;二是在现价格的基础上,上调0.03元/千瓦时。近日据悉,北京市已将两种方案折中,上调0.04元/千瓦时。此次参加听证会的27位代表就涨5分钱还是3分钱展开了辩论,尽管有人指出价格听证会应先议“涨不涨”,再议“涨多少”,但缘于电力公司详实的陈述和确凿的事实,前一个问题已被略去,代表们几乎偏重于“涨多少”的问题,可看出北京市民对电力公司提出的涨价理由给以了充分理解。
北京电力公司充分认识到此次居民电价调整的重要意义,公司成立了以孙江滨总会设计师为组长,谢志国副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公司财务部、市场营销部、综合计划部、战略规划部、生产技术部、政治工作部(新闻中心)等部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居民电价调整听证会工作小组。经工作小组决定由财务部起草听证会材料申报材料,财务部、市场营销部牵头组织落实此项工作。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经多方论证,数十次的修改,申请报告几易其稿。工作小组及时向北京市发改委递交了《关于适当调整居民用电价格的申请》材料,经市发改委申请后在8月19日发放听证会代表手中。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的要求,公司于8月30日落实了部分听证会代表的实地参观和座谈,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孙江滨总会计师和财务部的同志一起,根据北京市发改委领导和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连夜进行修改,并于深夜三点种送交印刷厂印刷,保证次日早晨八点钟及时将修改后的报告送达到听证会代表手中。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室充分调研,尽可能考虑到听证会代表可能提出的问题,提前做好各项应对预案。公司相关部室根据自己所辖专业,充分考虑,集思广益,准备了百余页共40多个问题的参考答案,全面涵盖了听证会代表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保证了听证会上答疑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次居民电价调整听证会是北京电力公司第一次以“申请人”的身份参与电价调整,直接反应公司建制调整后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听证会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公司的发展和首都电力建设创造了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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