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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是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蔡志芳




  近年来,北京电网电力设施遭受人为破坏严重,特别是线下施工造成电力设施破坏和被盗情况,威胁着电网的安全运行,不仅给首都的电力生产、运输、供应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用电企业的安全和效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给城乡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用电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  

  统计2005年输电公司所属线路全年掉闸52次,2004年全年43次,2005年比2004年总次数增加9次,增长率为21%。其中,外力掉闸:2005年37次,占全年掉闸总数的70%,2004年27次,2005年比2004年增加10次,增长率为37%。原因:一是部分老旧线路由于早期设计标准低,杆塔酥裂锈蚀严重,加之周围运行环境、地形地貌发生变化,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满足规程要求;二是树线矛盾突出,线下违章大面积植树十分严重;三是线路附近的大棚、杂物、简易屋顶造成异物刮在导线上短路;四是建筑施工吊车、大型器具违章施工危急输电线路,造成吊车碰线掉闸事故等。

  2005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111 起;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大多发生在备用线路上 。例如:2005年 110kv管东线、220kv苑老线在退运行后,连续多次发生导线被盗割案件。

  因此,外力破坏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已经成为威胁电网安全的突出隐患。如何保证北京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提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是保护电力设施的根本


  首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在保护电力设施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电力设施的安全是保证电力生产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的管理范畴,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要发挥保卫、生产技术、安全监察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的保卫机制,积极与区县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努力形成保护电力设施齐抓共管的合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的安全。同时要将电力设施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由主要领导负责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第二、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既懂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知识,既能组织指导电力设施保护案件工作,又能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工作队伍,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电力设施保护技术导则》,认真细致地从基础工作入手,统计归纳准确的数据,认真查找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研究和解决电力设施工作中的有关实际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到信息快、反应快、处理快。减少外力事故和盗窃破坏带来的社会影响。

  加强对从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专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制定有关工作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和手段的有效性;加强巡视与检查,提高发现、制止和处理威胁、破坏电力设施事件的及时性;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水平。


被盗割的电力电缆


二、 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 建立可靠的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强电力专项法律法规和护电常识、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广大群众依法护电的意识,积极营造全民护电氛围。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植物和障碍物,制止各类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处罚各类损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对于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环境隐患进行曝光,以起到警示和震摄作用,为电力设施免遭外力破坏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外力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线下施工使用吊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造成的,因此,要做到宣传工作到位。
电力设施遍布城乡,电力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形式,印发张贴保护电力设施的通知、公告和宣传材料以及举办各种类型保护电力知识讲座等。依靠当地政府和群众共同做好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建立高效可靠的信息传递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只有经常性地在广大群众中做好电力法规的宣传教育,才能有效地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网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电网安全的可控、在控、能控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消除电网环境隐患进度,控制电网外力事故,防止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植物和障碍物,制止各类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处罚各类损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被盗割的电力电缆因电线被盗引起的倒塔时有发生


  以消除北京电网194处隐患为契机与市各级政府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隐患上报的工作流程,使隐患及时上报备案,尽可能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公司内部积极尝试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新模式,即以控制设备事故的“未遂”为目标,巡视人员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一旦发现隐患(特别是施工隐患)后,除立即按信息上报流程报告,加强对此类隐患的监控,工区或职能部门接到上报后,可以采取派人看守的方式进行制止,防止隐患造成设备事故。同时,积极尝试建立群众护线的模式,外聘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按照属地负责或产权单位负责的原则,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邻近电力设施的施工工地进行动态巡视管理,有效控制外力事故的发生;对易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重点线路、重点地区、电力施工场地、材料仓库进行巡视,有效的控制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发生。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全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体制,摸索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举报有奖、制止重奖的方式调动全民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用少量的投入达到保证电网安全的目的。加快以高科技手段防止外力破坏项目的引进和使用,逐步以技防代替人防,实现电网安全的可控、在控、能控。

  
四、 依靠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专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专项行动


  电力企业需要从社会发展、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企业自我防护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密切与各级公安部门、司法机关的合作,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与当地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举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搜集有关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证据,为公安机关迅速侦破、司法机关准确判处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提供帮助。通过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建立警企合作的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研究探讨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打击、防范对策,最大限度的发挥职能的优势。通过专项活动,深挖犯罪团伙,追捕一批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批破坏电力设施、偷盗塔材团伙,依法清理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等。加大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尽快破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真正使加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落实在实处,确保首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采用新型的技术防范措施提高电力设施自防自卫能力


  随着北京电力事业的加速发展,在电力设施保护,打击电力犯罪的同时,还要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专业队伍管理和培训,落实责任制。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技术防范能力,对新线路设备按规定安装必要的防护装置;对老、旧线路设备也要根据具体工作落实,逐年进行技术改造等。

  由于外力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输电线路铁塔遭受破坏、丢失等现象是摆在当前的重要问题,也是电网存在安全隐患的一方面,因此,强化技术防范措施管理工作,按照整体技防工作要求,要积极采取先进、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配网技防设施在近年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易发案地区可扩大安装范围,预防和控制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提高电力设施自防自卫能力。采用新型的技术防范措施,是解决输电线路铁塔遭受破坏、丢失等现象的一项措施,例如:输电线路反外力无线监控进行铁塔无线监控,是利用智能无线通讯终端发射到CDMA网络,将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动态现场情况,真实界面传输到运行管理单位,以便作到及时准确的了解现场动态情况,做到提前控制事故的发生,最终实现远程控制,达到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以有效地防范效果为目的,把科学技术与防范效果紧密地与电网的安全运行相结合,对电力设施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总之,国家需要发展,社会需要和谐、稳定。因此,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减少外力破坏对北京电网的威胁。从抓消除电网安全隐患工作入手,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实行政府、公安、企业三方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的常态机制,加快北京电网整治和建设步伐,搞好安全生产,减少输电线路事故率。为把北京电网打造成一张“供需和谐有序、系统安全稳定、网络坚强可靠、设备先进规范、技经指标优良”的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充分满足北京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

(作者系输电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管理人员)




类别:安全生产   作者:蔡志芳     期号:73 发表日期:2006年6 月